您查询的海关编码(HSCODE)[8501200010] 申报要素及申报实例(↓条)等详细信息
8501200010 输出功率大于16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交直两用电动机
商品编码 | 85012000.10 | ||||
商品名称 | 输出功率大于16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交直两用电动机 | ||||
申报要素 | 1:品名;2:品牌类型;3:出口享惠情况;4:用途;5:是否交直流两用;6:输出功率;7: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);8:型号;9:GTIN;10:CAS;11:其他; | ||||
法定第一单位 | 台 | 法定第二单位 | 千克 | ||
最惠国进口税率 | 12% | 普通进口税率 | 35% | 暂定进口税率 | - |
消费税率 | 0% | 增值税率 | 13% | ||
出口关税率 | 0% | 出口退税率 | 13% | ||
海关监管条件 | 3 | 检验检疫类别 | 无 | ||
商品描述 | 输出功率大于16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交直两用电动机 | ||||
英文名称 |
个人行邮税号 无
海关监管条件 (3)HS法定检验检疫 (无)
许可证或批文代码 | 许可证或批文名称 |
3 |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|
检验检疫代码 | 名称 |
10位HS编码+3位CIQ代码(中国海关申报13位海关编码)
10位HS编码+3位CIQ代码 | 商品信息 |
8501200010.999 | 输出功率大于16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交直两用电动机 |
所属分类及章节、品目
类目 | 第十六类 机器、机械器具、电气设备及其零件;录音机及放声机、电视图像、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、附件(84~85章) |
章节 | 第八十五章 电机、电气设备及其零件;录音机及放声机、电视图像、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、附件 |
品目「8501」 | 电动机及发电机(不包括发电机组) |
85012000 | 交直流两用电动机,输出功率超过37.5瓦 |
申报实例汇总
暂未收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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