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
您查询的海关编码(HSCODE)[5516410010] 申报要素及申报实例(↓条)等详细信息
5516410010 未漂白或漂白人纤短纤府绸或细平布
商品编码 55164100.10  (已作废)     推荐查询: 55164100 或者: 551641
商品名称 未漂白或漂白人纤短纤府绸或细平布
申报要素 1:品名;2:织造方法(机织);3:染整方法(漂白、未漂白、色织、染色等);4:组织结构(平纹、斜纹、缎纹等);5:成分含量;6:幅宽;7:每平方米克重;8:品牌;9:生产厂商名称;
法定第一单位 法定第二单位 千克
最惠国进口税率 12% 普通进口税率 130% 暂定进口税率
消费税率 - 增值税率 17%
出口关税率 0% 出口退税率 17%
海关监管条件 检验检疫类别
商品描述 未漂白或漂白人纤短纤府绸或细平布(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与棉混纺)
英文名称 Poplin and fine plain fabrics, unbleached or bleached, mixed with cotton, containing less than 85% by weight of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
个人行邮税号 无
海关监管条件 (无)HS法定检验检疫 (无)
许可证或批文代码 许可证或批文名称
检验检疫代码 名称
10位HS编码+3位CIQ代码(中国海关申报13位海关编码)
10位HS编码+3位CIQ代码 商品信息
5516410010.101 未漂白或漂白人纤短纤府绸或细平布(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与棉混纺)(棉混纺坯布)
5516410010.102 未漂白或漂白人纤短纤府绸或细平布(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与棉混纺)(漂白棉混纺布)
5516410010.103 未漂白或漂白人纤短纤府绸或细平布(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与棉混纺)(人造纤维混纺机织物)
所属分类及章节、品目
类目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(50~63章)
章节 第五十五章 化学纤维短纤
品目「5516」 人造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
55164 按重量计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主要或仅与棉混纺:
55164100 未漂白或漂白
申报实例汇总
HS编码 商品名称 商品规格
55164100.10 棉粘毛布 梭织|漂白|平纹|55%粘胶36%棉9%羊毛|147c
55164100.10 未漂白人纤短纤府绸 49%棉 51%莱丝
55164100.10 漂白涤细布 人造纤维短纤含量80%,棉20%,102克/平方米
55164100.10 棉混纺衬布 36%C25%W26%R13%P FABRIC
55164100.10 衬布涤65%棉35% 89/92厘米
55164100.10 未漂白或漂白人纤短纤府绸或细平布 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%以下,与棉混纺
55164100.10 混纺衬布 机织|未漂白|平纹|50%涤纶50%棉|150厘米|1
55164100.10 棉粘毛布 梭织|漂白|平纹|55%粘胶36%棉9%羊毛|147厘
编码对比上一条:对比-55164100.10-55164100.00
编码对比下一条:对比-55164100.10-55164100.20
手机扫一扫直达本页面